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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纬招商网 > 福建站 > 招拍公告 > 龙文区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龙文区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作者:小编        2017-01-24 11:35:38
  •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7年1月 25日8时00分至2017年2月21日 15 时00 分
  • 招拍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 招拍单位:漳州市龙文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已由龙文区发展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6】11号、【2013】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文化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507317元(含暂列金7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5日8时00分至2017年1月29日17时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9.0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2月20日12: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委托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龙文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账号:596900111110601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1

  日15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21日15时0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并拍照,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和拍照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邮编:363005

  电话:0596-2128291,传真:0596-212829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0596-2031966,传真:0596-2031963

  联系人: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监督部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96-205312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927973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96-212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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