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幼儿园装修工程(一期),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201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海坛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拔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工程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1、厦门金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福建省台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点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省鸿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福建百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海坛幼儿园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平潭海坛幼儿园校区内,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幼儿园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0万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均要求为:30个日历天。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无。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须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1.6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8《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7〕66号)业绩信誉被评价等级为C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及电子版材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