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2017〕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元区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大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次招标总投资2.8亿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总投资限额进行设计、施工。其中建安工程费2.47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224亿元,基本预备费0.1亿元;范围为4个子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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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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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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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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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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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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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市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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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分为园区主干道及园区次干道共七条线。园区主干道设计长度为1693.58M,园区规划一路设计长度为652.61M,
园区规划二路设计长度为1116.51M, 园区规划三路设计长度为624.99M, 园区规划四路设计长度为437.01M,
园区规划五路设计长度为1032.48M, 园区规划六路设计长度为358.65M。
其中园区主干道按城市道路主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六车道,
园区规划一至六路道路按城市道路次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高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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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岩土工程(高边坡支护)、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气工程(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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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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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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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量:7729727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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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挖运、场地平整;清山皮、树根;修建便道、洒水;填方区碾压(密实度大于92%)、排水沥干及施工排水;炼山;树头、杂草不能弃于填方区等(石方由中标人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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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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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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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土石方总挖方量:1180299m3,总填方量:173181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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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挖运、挡墙工程、锚杆工程及边坡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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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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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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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洪沟长度1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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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挖运、钢筋混凝土砌筑、毛石砌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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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4个子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2.5工期: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其中兄弟物流园地块一平工程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含设计、采购、施工)。各子项的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由招标人与投标人视子项目情况另行约定,但仍需符合总体工期的要求。
2.6项目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3.1.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根据闽建筑〔2016〕41号文要求,投标人须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市政专业或路桥专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