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堪称厦门的“影视年”,包含11条影视政策的“厦门文创18条”正式出台,金鸡百花电影节正式宣布落户厦门……市文发办副主任林宗宁在发布会现场对此进行了解读。
拥有空间发展潜力和便捷的交通条件的湖里,正不断整合自身优势,将影视文创产业作为重要主导产业来推动,助力我市文创产业千亿产业链的打造。
政策解读
整合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影视产业
以厦门市政府在今年发布的《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补充规定》为基础,湖里区文发办梳理、汇总了目前适用于影视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条款,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两次邀请辖区优质影视企业进行听证,邀请专家提出意见建议。因此,《实施意见》不仅是“厦门文创18条”的政策延续,更是因地制宜、具有湖里特色的补充强化。
特色1
梳理影视企业关联条款
《实施意见》对金融、人才、展会、招商引资、信息产业、总部经济、自贸区、惠台等各个领域的专门文件进行了梳理,将原先散见在不同文件中的影视企业关联条款专门梳理,把涉及的文件、条款列入表格集中体现,方便企业查询,对号入座。
特色2
剧本创作最高补助200万
剧本是影视产业的底层资源。
在《实施意见》里专门提出了对剧本创作的支持条款:影视剧本由湖里区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并拍摄的,按剧本计税交易金额的10%给予平台运营公司所签约合作的编剧、作家创作奖励,年度补助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显然,该条款是对市级政策的补充和强化,力求在全市产业链布局中突出湖里区在影视内容创作和制作方面的作用。
特色3
对平台企业给予扶持
影视剧创作孵化平台在招商引资、整合产业链、创作优质影视作品等领域有着重要的作用。《实施意见》通过租金补助、招商奖励等方式对平台企业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在推动产业聚集发展上的作用:对于由影视行业协会或者影视领军企业组织发起和统一承建承租、符合条件的影视剧创作孵化平台,给予该平台运营公司连续3个年度的房租补助;对所引进文化企业及文化创投企业,在政策期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该平台运营公司20%的奖励。
特色4
支持影视活动举办
举办形式多样的影视活动,有助于吸引更多企业、项目落户湖里。《实施意见》明确将对电影的路演活动和重大影视活动进行支持,如开展主旋律电影放映、赏析活动,举办具有市级以上影响的影视文化活动等。
政策背景
发展影视产业
湖里区潜力巨大
“湖里区拥有极大的影视产业发展潜力。”在新闻发布会现场,锴泉(厦门)摄影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韩翔告诉记者,企业对湖里的关注从去年6月就已经开始了。在他看来,湖里区拥有众多适合改造成摄影棚的空间,也有系统性的产业扶持政策。“这对于锴泉这样发展中的企业来说十分重要,所以我们毫不犹豫地选择落户湖里。”
今年以来,湖里区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影视产业的部署,在IP版权交易(包括网络文学、编剧、版权交易等)、影视制作、影视宣发、数字内容等环节重点发力,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初步改造完成的“联发·东南天地”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已开始招商,中国故事短视频产业基地、福建影视行业协会、来来影视基地、登嘉资本、金银海文化传媒、中影票务通、锴泉摄影器材有限公司等14家优质企业也已在湖里扎根落地。
为了让影视产业在本地的发展更加快速高效,湖里区着重探索新型合作模式,激发影视企业的驱动力。通过设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内优质影视企业共同组成的“影视文化产业专项协调小组”,湖里区探索发展“政府+优质企业”的协作模式,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十多家重点企业积极发声、热情参与,在行业摸底、政策制定、平台构建、以商引商、打造产业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扶持、流程优化、资源对接等方法,湖里区着手推广“三合一”企业落地模式,积极支持企业采用“运营平台+产业资源+孵化基金”的模式落地,以体现对运营平台和资本作用的重视。中国故事短视频产业基地、来来影视基地、中国航天小乐园等项目率先采用这一模式,形成“园区+产业+资本”的良性循环与闭环运营,以实现产业的聚集发展。
“新发布的影视产业支持发展政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相信对企业来说会很有吸引力。”作为区属文化企业,厦门市天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正根据湖里区产业发展需要,以天地集团的空间资源、产业资源和资金资源参与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该公司副总经理黄娟娟告诉记者,公司正以打造跨界高端平台为目标,助推湖里区文创资源的整合,加速产业链的形成。
国有文化企业对区域文化产业价值导向的引领,激励着优质企业不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中国故事短视频产业基地就与湖里区委宣传部签订了合作协议,将对反映特区发祥地精神的报告文学集《奋斗》和一批征文进行短视频开发,讲好湖里故事。(记者叶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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