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首页| 最新招商引资| 最新招商项目| 找项目投资| 招拍信息| 招商排行榜| 发布会| 稿件发布 移动端
微信
您好! 请登录 马上注册
网站服务热线

网站服务热线

地纬招商网 > 福建站 > 福建新闻资讯 > 热点资讯

闽无证无照经营最高罚20万 禁扣必需品

作者:小编        2016-12-29 14:52:16

  《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3月25日起施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最高可罚款20万元。

  无证无照经营

  停水停电停气

  《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设区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以及在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摊贩,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奖惩依据。

  《办法》明确,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亦应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职责。

  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电信等服务企业,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服务。已为其提供服务的,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停止提供服务。不停止提供服务的,由工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举报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告投诉人、举报人。

  建设无证无照

  监督管理系统

  《办法》要求省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建设无证无照监督管理系统,在省级各职能部门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间实现信息共享。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管理系统,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的采集、建档等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获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信息,需要告知同级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的,应当在5日内抄告。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其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通过管理系统相互抄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为经营者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不得查封扣押

  公民生活必需品

  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但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工商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包庇、纵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非法动用、调换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 1
  • 2
  • 下页
  • 在本页阅读全文

本文如非注明原创的即来源于网络。来源于网络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因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原作者或编辑认为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感谢您的理解!


地纬招商网-中国招商投资门户网站-中国专业的招商引资与项目投资代理服务商。以千万海内外投资人资源,为中国企业、外资企业、创业者与政府、园区、创业孵化器、创业加盟项目等搭建平台对接项目。利用有效的线上推广工具:地纬招商网(www.zhongguozhaoshang.com)、微信公众号(招商与投资:zhaoshangyutouzi)和线下招商团队进行线上营销推广、线下项目推介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并承诺代理招商无效果不收费。

关键字: 政府  创业  服务 
最值得投资项目推荐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